各學院(部門):
根據教學安排,需落實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通識選修課教學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程目錄
已通過合格驗收的通識選修課程,其中連續三學期未開設的課程已删除(附件1)。
二、具體要求
1.課程目錄中所有課程均應開設,第四批立項建設課程需由課程負責人開課,其他批次課程由主持人或團隊成員開課即可;
2.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課程主要在中心校區開課,其他類型課程兩個校區都開課;
3.每門課程計劃學時一般為32學時(2學分);
4.選課人數低于25人的課堂不開課;
三、時間安排
1.上課周次:第1周—第16周;
2.上課時間:每周日第一至四大節,每周二第五大節(城南校區開課),每周三第五大節(中心校區開課)。
四、其他
1.開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教學大綱要求,認真進行教學設計,精心組織教學,嚴格考勤;
2.教務處将對教師教學内容、教學質量、教學紀律等進行管理和督促;
3.各學院(部門)于11月27日(13周周三)前将通識選修課開課彙總表(附件2)紙質稿和電子稿交教務處教學管理科。
教務處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