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伟德bv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者:劉薇薇發布時間:2024-09-26浏覽次數:13

徐工院人發〔2024〕13号


關于印發《伟德bv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各學院:

《伟德bv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辦法》已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伟德bv

2024年9月25日

伟德bv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師發展是學校發展的基礎。為深入貫徹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教師〔2018〕2号)《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師〔2020〕10号)《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學校第四次黨代會的戰略部署與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升青年教師職業素養,推進青年教師“三進”(進學科團隊、進科研團隊、進基層教學組織)工作。

 

第二章  青年教師範圍

        第二條 青年教師導師制,是對青年教師實施的本科教學指導制度,旨在發揮優秀骨幹教師(以下簡稱導師)傳、幫、帶作用,在規定時間内由導師對青年教師在師德師風、教學能力、科教融彙等方面進行指導和培養,提高青年教師的思想修養與道德素質、教學技能與學術水平,指導周期一般為1年。

        第三條 實施導師制的青年教師範圍:新入職我校且無高校本科教學工作經曆的新進專任教師(以前從事過高校教學工作并取得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除外);或經過一個指導周期,學校認為仍需要配備導師的青年教師。

 

 第三章  導師職責與聘任

        第四條 指導教師原則上應具備高級職稱,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工作認真負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積極參加教學改革,重視教育思想的學習和研究,業務知識淵博,教學經驗豐富,講課效果優秀,熟悉各教學基本環節。

        第五條 教授、副教授指導青年教師是崗位工作職責的一部分。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是晉升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第六條 導師職責。指導教師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指導青年教師全面提高教學科研水平。主要包括:結合青年教師的情況制定指導方案,明确指導目标、措施、步驟;對青年教師在教書育人、教案編寫、課堂闆書、授課方式、教學方法研究等方面進行具體指導與培養,并定期檢查;指導青年教師參加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團隊建設等教學建設與研究活動,幫助青年教師總結授課經驗、提高青年教師的教學能力;引導、幫助青年教師加入科研團隊,拟定可行的科研計劃,申請研究課題,開展研究(包括教學研究)工作等。指導期結束後提交青年教師的指導情況報告,對青年教師的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述,并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導師聘任。教學導師與青年教師原則上實行雙向選擇,也可由二級學院指派。各學院在新進教師入職一個月内完成青年教師導師聘任工作。每名導師同期指導的青年教師最多不得超過2名。導師由所在學院進行聘任和考核,并報學校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和人事處備案。

 

    第四章  青年教師的培養目标與職責

        第八條 培養目标。經過培養,青年教師能夠基本掌握教育教學規律,較好地完成一門及以上課程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教學科研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順利融入教學科研團隊,完成個人職業發展規劃。

        第九條 青年教師的職責。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規範職業道德。自覺接受導師指導,虛心學習,完成導師指定的選修課程的學習、工程實踐或科學研究任務。參加各類教育教學培訓,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和素質。認真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在導師指導下根據教學大綱進行教學設計、備課和撰寫教案,熟練掌握備課、多媒體應用、試卷評閱評價等基本教師技能。青年教師原則上第一學期跟班旁聽,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次并做好聽課記錄,學習導師和其他優秀教師的教學态度和教學經驗,借鑒教學方法,力争在較短時間内熟悉教學各環節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導師教學、科研團隊活動,協助導師進行教科研、教材編寫、課件制作、課題申報及論文撰寫等,協助導師指導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等工作。積極參加工程和社會實踐,主動争取到實踐單位學習鍛煉,提高理論與實踐相互轉化的能力,提升工程技術應用與研發能力和創新素養。

 

第五章  組織與考核

        第十條 學校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和人事處負責全校青年教師導師制的歸口管理和結項驗收,各二級學院負責本部門青年教師培養導師制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青年教師導師制培養是二級學院一項重要職責,各學院要根據實際情況,切實做好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檢查考核等工作,不斷提高青年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質量。

        第十二條 青年教師進校後在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學校新教師崗前培訓合格之前不得擔任課程主講教師,第二學期可以在導師的指導下部分參與課程講授。經學校考核通過後,方可獨立承擔課程教學任務。

        第十三條 指導期結束前,各學院須組織對青年教師進行試講評課,試講至少15分鐘的課程内容。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導師、教研室(或實驗室)主任、教學督導以及同行教師參加,評課人數不少于5人。試講後現場進行公開評議,幫助青年教師改進教學,并明确給出試講是否通過的結論。對試講不通過的,學院須提供幫扶,直至試講合格。

        第十四條 指導期滿,對試講合格的青年教師及其導師由各學院組織考核,并将考核意見報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和人事處備案。對青年教師的考核主要關注培養期内思想、工作、學習情況,考核内容包括參加培訓(進修)情況、助課聽課情況、試講情況、教案、參加學院教學科研管理情況等,學生對教學效果的反映,本人總結等。導師與青年教師需提交培養考核表。

        第十五條 考核結果将作為導師和青年教師崗位考核、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青年教師可進行二次培養,經過兩次培養,考核結果均不合格的青年教師,須提交人事處,拟作調崗或調離處理。

        第十六條 指導教師考核合格者,每指導1名青年教師每學年計30學時教學工作量補貼。

 

第六章  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原《伟德bv青年教師導師制暫行辦法》(徐工院行人〔2011〕23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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