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掌握本學期課堂教學效果,促進教學質量持續提升,學校決定開展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學生評教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教時間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0日。
二、評教流程
學生評教操作流程詳見附件。
三、評教要求
1.引導學生本着認真負責的态度進行評教,實事求是反映教學情況,确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2.請通知學生對本學期所有任課教師的所有課程進行評價,不要出現漏評和錯評,确保學生參評率100%。學生隻有完成對本學期所有課程的評價,才能進行成績查詢。
3.評教時,若評教課程出現與本學期實際上課課程不符的情況,請各學院教務科老師統一反饋到高教評估中心。
聯系人:程輝;聯系電話:83105336(内線:5336)。
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 教務處
2021年6月7日